時隔日久紅毛城第二番...

Fort San Domingo(聖多明哥城)-1863年英國租用為領事館
領事:派駐在外國各商埠,保護該國僑民的官吏。雖非正式外交機構,但依國際慣例,仍享有不可侵犯、搜索或沒收公用文件等特權。
起源於11、12世紀義大利的威尼斯、比薩。

British consulate in Taiwan
清敗於英法聯軍,簽《天津條約》,1860年增開台灣為通商口岸,1861年郇和、布老雲至府城設海關及領事館,1862年設於淡水、1863年設於基隆、1864年設於打狗、安平。全台一共4處(目前僅剩淡水及高雄)。
英領事館(1864-1971),37任36位領事。(清-日-民國)

清法戰爭因越南而波及台灣,法軍擬攻佔基隆、淡水做為威脅清朝之擔保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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