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罪 日期: 10月 17, 200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我有罪。我有罪,不是因為我為了貪圖自己的快樂,而傷害了別人;不是因為為了滿足自己的孤傲而卑視他人的生存價值;我有罪,是因為我深深沉淪在製造這些罪惡的快感之中。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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