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怎麼,對於今天彥勳不小心被潛能開發班老師打中臉頰的事情,還是感到難於釋懷。這整件事情(彥勳在放學路隊中欺負一年級小朋友)的處理和結果,都讓我感到一絲的痛心,也為自己帶班時所出現過的暴力舉動感到愧省。我們似乎認為把心力放在改正孩子不良的舉止上,是為人雙親、師長最大的生活教導的目的,我們總不自覺的期望孩子逾矩的行為只要發生一次就好,因此,有錯就必須讓他學到教訓,或者是藉此讓孩子知曉自己的行為哪裡做錯,也或者是藉機讓孩子因受到懲戒而心生警惕免於再犯;這樣的用意誠然沒錯,但問題是,大人們總是容易情緒用事,當在失當或是意外的情況下而使得孩子受到傷害,那麼,即便是堅持為孩子好的用意,也應該被視為是錯誤的處理方式,必須受到檢討。
回頭反思,我們好似很急於把一些處在團體規範邊緣的孩子,納入整體規範的遵循行列之中,很急於孩子在面對和處理事情時,能像大人一般熟識和幹練,不會狀況百出;因此,我們強調行為的糾正和教訓,害怕他再一次的脫序。但捫心自問,到了成年人生狀態的我們,就不曾有過像孩子一樣屢次犯錯的情形了嗎?這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我們仍然屢次犯錯,只是我們學會了用更多社會化的藉口和手段來處理自己的過錯。那麼如此,我們又何必要孩子的每一次失當舉止都得到教訓,以防再有下一次呢?
回頭反思,我們好似很急於把一些處在團體規範邊緣的孩子,納入整體規範的遵循行列之中,很急於孩子在面對和處理事情時,能像大人一般熟識和幹練,不會狀況百出;因此,我們強調行為的糾正和教訓,害怕他再一次的脫序。但捫心自問,到了成年人生狀態的我們,就不曾有過像孩子一樣屢次犯錯的情形了嗎?這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我們仍然屢次犯錯,只是我們學會了用更多社會化的藉口和手段來處理自己的過錯。那麼如此,我們又何必要孩子的每一次失當舉止都得到教訓,以防再有下一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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